[週報667期] 預定與努力

文/許慕德長老

一、得救是預定的

「我們講的,乃是從前所隱藏、神奧祕的智慧,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」(徒十三48)。

「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」(弗一5)。

「外邦人聽見這話,就歡喜了,讚美神的道;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」(徒十三48)。

二、救贖計畫是神的預定

(一)救贖計畫是預定的,因神預知人會犯罪。「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」(弗一4,彼前一20)。表示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有親自降生世界拯救人類的計畫。也就是基督在神創立世界以前就存在神的救恩計畫裏。

(二)神預定給人永生(傳三11),但因人的自由選擇生命樹或善惡樹,而有不同的結果。

(三)選擇善惡樹的結果預定死,其恢復永生的計畫是預定的,就是藉基督得救。

(四)神的救贖方法是預定的,就是從死裡復活,以善勝惡。

(五)「信而受浸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」(可十六16)。

(六)「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」(約五29)。

(七)得救者和未得救者的歸宿是預定的,就是天堂和地獄。

三、犯罪是神預定的嗎?

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又將永生(原文是永遠)安置在世人心裡。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」(傳三11)。可見神原本是預定人得永生,然而有一個條件,就是遵命(守約),若不遵命(守約),就會死(創二17)。

雖然神預知人會犯罪,但不希望人犯罪,否則神不會在始祖犯罪後,對他們生氣、處罰,趕出伊甸園。神是在他的預知裡,預定了救贖計畫;而不是先預定人犯罪,再預定救贖計畫。

神也不是預定為要看顧夏甲和她的兒子,祝福以實瑪利使他昌盛成為大國(創十六,十七20),所以使夏甲從亞伯拉罕得兒子,而是因亞伯拉罕的軟弱,神允許後憐憫的。

神預定「愛雅各不愛以掃」,是在預知裡的預定,因神預知以掃輕看長子的名分(創廿五29-34),而不是預定以掃必須因紅豆湯出賣長子名分,以實現神的預定-「愛雅各不愛以掃」。

主耶穌不是因預定猶大必須出賣主,所以揀選猶大為使徒。否則,主不會說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,也不會為他洗腳、饒恕他。猶大出賣主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。

始祖憑自由意志選擇不順服而死,這違背了神的旨意,為了實現神的預定-使人得永生,慈悲的主耶穌必須犧牲自己,拯救人類,來實現他的旨意。

「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」(羅五20-六2)所以我們不能說,犯罪是因神為要完成他的美意,而預定要發生的。

「神不是預定我們受刑,乃是預定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救」(帖前五9)。犯罪、受刑都不是神的預定,神的預定是「信而受浸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」(可十六16)。犯罪、受刑都是因不信、不順服的結果。而人受刑罰後,只要不是悔改已來不及,往往藉著相信、悔改,仍會得到神的恩典。

四、預定與自由意志

神凡事都有預定,神預定的都是慈愛、公義的。但神也預定人有自由意志,人可自由選擇善(遵從神)或惡(違背神),但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。人選擇善,結果就會合乎神的旨意,得神喜悅,蒙神祝福;人選擇惡,就違背神的旨意,惹神生氣,且要受處罰。人選擇惡時,神有時也允許它發生,不馬上糾正,是因神給人的尊貴自由意志(沒有自由意志就是傀儡),並希望人自負責任,知所悔改。然而神都會處理惡,並從惡中導回祂預定的旨意,而且神給人的自由意志,是有限度而非無限度的。所以神不允許的,不會發生,如始祖違命吃善惡樹的果子,神就限制他們再吃生命樹的果子,把他們趕出伊甸樂園,差天使把守生命樹,以免人再吃生命樹的果子,而帶罪痛苦永遠活著又不能死。神的美意是必須經神的救贖才能再吃生命樹的果子,這樣才能像神一樣永生。但若是拒絕抻救恩的人,神的旨意就是定罪,丟到地獄火湖裡。又如神厭惡人造巴別塔,塔頂通天,為要傳揚人的名,就變亂人的口音,使造巴別塔停工。因此,神不允許的事絕不會發生,因神給的自由意志是有限度的。

五、神允許的都是神喜悅的?

神不允許的事不會發生因天使和人的自由意志是有限度的。神允許發生的行為發動者有時為神自己,有時為天使(鬼魔是犯罪的天使,他們是神的仇敵)或人,因他們都有自由意志,但自由意志有別:神自己的自由意志是無限度的; 天使和人的是有限度的。天使和人的自由意志也有差別,帶肉體的人受時間、空間的限制;天使則否。

神預定發生的都是神喜悅的; 神允許發生的,大部分是神厭惡的(如天使犯罪、始祖吃善惡樹的果子、人類各種罪行、猶大賣主、敵基督等等),而且不少,由世上的罪惡很多,可知。神既容許罪惡的發生,就表示神預知罪惡的發生,而且也在預知裡預定了消除罪惡的方法。由於神的全知、全能、全愛才能作唯一自存的天地主宰-造物主。如神不能預知罪惡的發生也無法預定消除罪惡的方法,神就無法掌管天地。有靈的都是神造的有自由意志之物,所以他們的心思、行為都在神的預知和預定裡。然而神是絕對善的,為何要允許惡的發生?因神所造的靈,若沒有自由意志,就是傀儡,毫無價值可言。而且若不是能憑自由意志,順服神,就不能與神同享永生,這就失去神創造的美意與榮耀了。

六.魔鬼、十角七頭獸、假基督假先知預定的結局

「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,有十角七頭,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,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。我所看見的獸,形狀像豹,腳像熊的腳,口像獅子的口。那龍將自己的能力、座位,和大權柄都給了牠。我看見獸的七頭中,有一個似乎受了死傷,那死傷卻醫好了。全地的人都希奇跟從那獸,拜那龍─因為牠將自己的權柄給了獸,也拜獸,說:『誰能比這獸,誰能與牠交戰呢?』又賜給牠說誇大褻瀆話的口,又有權柄賜給牠,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。獸就開口向神說褻瀆的話,褻瀆神的名並他的帳幕,以及那些住在天上的。又任憑牠與聖徒爭戰,並且得勝;也把權柄賜給牠,制伏各族、各民、各方、各國。凡住在地上、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,都要拜牠。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擄掠人的,必被擄掠;用刀殺人的,必被刀殺。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」(啓十三1-10)。看來這十角七頭獸是神允許在主再臨前的大災難後半期(五至六號災),得魔鬼給的大權柄,在地上興風作浪,大量殘害人。卻反而成就神的救恩,因這麼厲害徹底的迫害,人只能完全歸屬基督才可得救,不完全歸屬基督的(含假基督假先知)都要拜這獸了。然而這獸和拜獸者的結局,神早已預定好了:「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;他們還沒有得國,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,與王一樣。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、權柄給那獸。他們與羔羊爭戰,羔羊必勝過他們,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、萬王之王。同羔羊的,就是蒙召、被選、有忠心的,也必得勝」(啓十七12-14)。「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,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,要與騎白馬的並他的軍兵爭戰。那獸被擒拿;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、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,也與獸同被擒拿。他們兩個就活活地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;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;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」(啓十九19-21)。「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,大聲說:『若有人拜獸和獸像,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,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;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。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,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。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,直到永永遠遠。那些拜獸和獸像,受牠名之印記的,晝夜不得安寧。』聖徒的忍耐就在此;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」(啓十四9-12)。「那一千年完了,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,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(原文是角)的列國,就是歌革和瑪各,叫他們聚集爭戰。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。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,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,就有火從天降下,燒滅了他們。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」(啓廿7-10)。神告訴我們勝過魔鬼的秘訣:「弟兄勝過牠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」(啓十二11)。

七、預定與努力

我們不知誰預定得救。

(一)你已受浸、得聖靈,但你怎麼知道你是預定得救的呢?「天國是努力進入的,努力的人就得著了」(太十一12)。

(二)你怎麼知道他不是預定得救的呢?所以傳福音,不能看外表。

(三)「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」(太七14)。勿以得救的人少為藉口,自滿於現狀,而不去得人如得魚。

「他(神)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」(提前二4)。

「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」(彼後三9)。

無論如何總要多得人、救些人(羅九19-22)。
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