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週報683期] 祈求靈恩證道分享(五)

曾恩榮長老主講/週報小組整理

20180515~17 雙連教會春季靈恩佈道會祈求靈恩證道

台北教會曾有位老姊妹,叫做李碧雪,她的先生姓許,有人叫他許媽媽或者是許阿姨。

老姊妹在民國八十九年時候,因為兒子媳婦在美國德州的達拉斯工作,她跟著一同前往,住在一起,順便照看孫子。原本這位媳婦是長老教會的信徒,經同事介紹得知達拉斯有真耶穌教會,於是她就和媳婦到真耶穌教會慕道,李姊妹到了真耶穌教會,聽到耶穌基督的福音後,她說,「我真的找到神了,這位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,跟我以前敬拜的神不一樣。」

李姊妹以前住在台東,先生是早期的政治人物,因此她很虔誠拜神,在地方上為拜神明付出了很多的心力,但是當她來到教會,領受真理、禱告、與弟兄姊妹互相交流,聽到了很多很好的見證,她轉變為一位很愛耶穌,很愛來教會的人。當她的媳婦先在達拉斯真耶穌教會受洗後,她決定也要成為神的兒女,要接受主耶穌寶血洗淨罪,她願意,也與達拉斯教會溝通說好,教會也回覆她說靈恩會的時候要幫她施洗。

 

但李姊妹後來堅持要回到台東受洗,她用一個開玩笑口吻說:「若按照聖經標準,我年輕時做了太多的壞事,如果主耶穌要用水來洗淨我的罪,我覺得要回到台東,我的罪應該要用太平洋的水來洗,才能把我年輕時候到現在的罪洗乾淨。」

這是開玩笑的話,但卻看出李姐妹非常慎重,承認她自己過去生活在罪惡中。神也憐憫她、要赦免她,她真的回到台東,向台東教會提出洗禮申請,只是台東教會的同靈並不認識她。真耶穌教會是不能輕易幫人洗禮,要洗禮的人,必須要真正悔改,並要真正認識這位主,要真的歸入這位主,必須確認您是這樣的態度,因此也要了解申請者對信仰的認識為何,因為受洗一輩子只有一次。後來,在達拉斯教會的證明下,李姊妹在台東教會受洗了。

(下期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