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週報691期] 信心與行為再探討

文/許慕德長老

有人誤解雅各,說他違背保羅的因信稱義。雅四11-12:「弟兄們,你們不可彼此批評。人若批評弟兄、論斷弟兄,就是批評律法、論斷律法。你若論斷律法,就不是遵行律法,乃是判斷人的。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,只有一位,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。你是誰,竟敢論斷別人呢?」保羅說:「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,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」。

主耶穌和使徒(含保羅)未教導人因信稱義而受浸後就不必行道。受浸因信稱義後的行道,並不是單因行道稱義,因信稱義是從頭到尾的,我們既因信蒙主白白稱義,就應該感恩、報恩,努力行道,使我們起初的信心能堅持到底,而且信心成長,更堅定。以彰顯我們的信心是活的,是有生命的,不是死的。其實行道就是信道的一部分,行道自己不能單獨成立。行道沒有信道當然全無功效,但信道沒有行道是死的。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,不能把行為比喻作身體,因行為是由靈魂發動的,單有身體沒有靈魂是沒有行為的,好像屍體一樣。因此有信心沒有行為就等於有身體沒有靈魂,他的信心是死的。可見沒有信心的行為和沒有行為的信心都是因信稱義的對敵。

行道就是信服、信靠、信從主的話,也就是真信主的表現。真信道的依靠聖靈必然很樂意去行道,就是盡力愛神愛人。而守十誡正是行道的一部分。行道是不只守十誡(十誡不是摩西的而是神的)而已!像捨己背十字架跟從主,為主活,為主受苦,活著就是基督,為主死,都是行道的範圍。必須信靠主耶穌,一步一步地努力行出來。

受浸後不行道,就不是真的因信稱義。保羅有傳沒有行為的因信稱義嗎?主耶穌說: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
行道就是要聽主的話,連主的話都不遵行,能算行道?能算有信心嗎?保羅有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或教訓人這樣做嗎?「受割禮算不得甚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」(林前七19)。保羅說:「他們說是認識神,行事卻和他相背(違背主耶穌的教訓);本是可憎惡的,是悖逆的,在各樣善事上是可廢棄的」(多一16)。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」(弗二10)。「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凡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」(羅二6-7)。

 

 
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