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週報705期] 主的救恩

文/許慕德長老

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」(弗二8-9)。

一、神恩

(一)「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;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的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;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。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,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;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,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,要照所安排的,在日期滿足的時候,使天上、地上、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。我們也在他裡面得(得:或譯成)了基業;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、做萬事的,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,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。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,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,也信了基督,既然信他,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。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(原文是質),直等到神之民(民:原文是產業)被贖,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」(弗一4-14)。

(二)神的獨生子救主耶穌基督降世,為我們罪人代死,釘死在十字架,第三天復活,第四十天升天,第五十天降下聖靈,設立真教會,藉著聖靈寶血的浸禮使人赦罪、得救,享永生。

二、信

信什麼?

(一)信主耶穌是唯一救主、獨一真神、天地主宰。

(二)信聖靈。

(三)信主耶穌的話和作為。

(四)信真教會。

 

真教會是耶穌基督的身體,不信真教會等於不信主耶穌。

人因信就可以稱義,然因不信主耶穌的話和作為,也等於不信主耶穌。主耶穌說: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,不信的必被定罪。可見不受浸就等於不信主,怎能稱義得救呢?同理,主說遵行主旨意的,才能得救。不遵行主旨意,等於不信主,怎能稱義得救呢?

彼得說:「你們各人要悔改,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,叫你們的罪得赦,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;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,並一切在遠方的人,就是主─我們神所召來的」(徒二38-39)。由於受浸,必須先悔改,所以要因信受浸稱義,須有悔改的行為,不是單單 相信。

相信和悔改都是神所賜的,不是靠行為或行律法。然而人因信稱義後,必須行出愛來,也就是要努力行道。這樣,起初的信心、愛心才能堅持到底。若沒有好行為,遵行主旨意(包括遵守十誡)、結善果,至終還是不能成聖稱義的。

天國是努力進入的,努力的人就得著了(太十一12)。我們必須努力聽道,努力行道,努力傳福音,才有把握得救、進天國。

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