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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社青團契
人以何事為美?大概就是心嚮往之。
但在神的眼裡,到底什麼事情才是美事?
雖然傳道書云:日光之下都是虛空。
但不代表我們不能在有限的人生裡追求快樂。
只是我們要記得,日光之上的事情才是永恆。
相較於死後的永遠,在短暫的當下,
神賦予人重要的任務,
就是要在世界上管理這地。
地上的事,包含自己的事,還有眾人的事。
神讓我們管理地面,
就是要讓這地更好,讓人更好,進而達到共好。
我們都知道要以成為屬靈的人為美,
但我們只在教會屬靈嗎?
不,在家庭、校園及職場,
我們也要是屬靈的人。
所以何為美事?
就是在有限的人生裡榮耀神,
並做對人有造就的事。
讓我們做神看為美的事,
一起活出使神喜悅且有意義的人生。
–
「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,
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。」
(傳3: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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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全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