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週報896] 以斯拉記(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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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林賢明

軟體信仰的復興

第九章 求神激勵的力量  

猶大人,回到了屬於自己的家園,生活在神所應許的土地上,重溫過往聖殿的榮耀;如此大好的形勢,乃因神的憐憫和信實(參創50:24)。在珍惜救贖之恩的同時,信仰內省的功夫,至為重要,誠如保羅所言:「既然蒙召,行事為人,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。」(弗4:1;帖前4:3)

本章從心被恩感的眾首領控訴中,揭露部分領導者的偏差和無知,並呈現以斯拉「為民舉哀」和「悔改禱告」的表現。也就是說,神已不再記念過去錯誤的行為,復以施恩的手援助之際,當痛定思痛、勇於改進,不能白受恩典、輕忽神的慈愛;尤以影響信仰至鉅─「與外族人通婚」的問題。故在其禱告詞之中,充滿著為民族認罪、悔改的代求,和那無限感慨、感恩的祈求。

一、因神的愛,重視愛情的追求

早在巴比倫生活的時候,猶大人已經有與外族通婚的現象。惟當時第一批受神激動,接受重建聖殿呼召之際,就應當杜絕此一不合乎律法的積習(出34:16;申7:3-4);因為歸回耶路撒冷之舉,不單是人力的動員,更是信仰回歸、重建與神關係。

於今,理當徹底防範而回歸到神的面前;即因神的大愛,務必重視愛情的追求,以綿延虔誠的後裔。

就救贖的脈絡而言,以色列人血統的純正,等同於信仰的純正,否則將視為不潔之民,如撒瑪利亞人一般(參拉2:62);故因著神的愛,不能因一己之愛而使神的救贖發生斷層。當時埃及尼羅河伊里芬丁島,有一猶大人社團,即因異族通婚的緣故,從此被同化而消失了。基督徒婚姻亦是救恩的延續,遂當以審慎的態度,仔細思考和因應。

二、因神的愛,重視職分的影響

從以斯拉接獲首領舉發之後,那種撕裂衣服和外袍、拔了頭髮和鬍鬚、驚懼憂悶而坐的情形;同時那些獲悉「惹神忿怒之事」的人,也都聚集一處為民憂傷。因為領導者在影響命脈和信仰的事上,與之惡上有分─即所言之罪魁;因此,勢必無法得到神的同在。誠如以西結所言:「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,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,使我不滅絕這國,郤找不著一個,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……。」(結22:30-31)。

以斯拉等人痛悔的反應和禱告,著實令人佩服之至;乃因看重神賦予的職分。基此,以斯拉不再消極舉哀了,以更積極的態度禱告,向神痛悔積習已久的罪惡,和不知蒙恩再造的虧欠。今當學習他的禱告,立志站在破口之處,為重建城牆─即信仰復興、聖工發展等事宜,恪盡自己的職分(參摩9:11)。

三、因神的愛,重視歷史的鑑戒

在以斯拉的禱告詞之中,對於過去回顧和現在反省,說了兩次「正如今日的光景。」(7、15)這是多麼感慨和無奈的話啊!

同時也是一種重視歷史殷鑑的表現;惟人們何等的短視和取巧,他們心中「只想創造歷史,郤不知以史為鏡」、「只想享受歷史,郤不知以史為鑑」(參林前10:11-12)。

今因神的愛,當重視選民歷史的殷鑑。因此,以斯拉著手確立了舊約希伯來文聖經之正典,並把它劃分為律法、先知和文學三大部分。使我們可以從聖經中,得著忍耐、安慰和盼望,以及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(羅15:4;提後3:16);以斯拉對當代歷史的認識和闡述,功不可沒也。故成功屬於記取教訓的;蒙福屬於力行聖經生命的(參提後4:13)。

 

第十章 求神寬恕的更新

有鑑於以色列民、祭司和利未人,受到異族聯婚的影響,使得他們行了可憎之事;於是以斯拉等人,大為憂傷而舉哀禱告。惟「德不孤,必有鄰。」尚有許多敬畏神的男女和孩子,見狀而主動加入此一前所未有的盛會,一同痛哭流涕。此一大會的形成,為猶大學者所稱的「會社,即會堂大會(Great Synagogue)」。

以斯拉等人所帶來的迴響,深受有志之士的感動;其中提到示迦尼所給予的大力支持、肯定和幫助的允諾。此舉也促使以斯拉滿懷信心,要求眾人立下必行的誓言;並以相當罕見的嚴厲口吻,通告全體歸回的百姓,務必參加神殿之前,處理「異族之妻」的會議。這是以斯拉返回耶城以來,最大的操練和功課,但也看出他智慧的端倪。

以身作則,帶動風潮

以斯拉領導的風格,是從為民禱告做起,然後再結合眾人之意志,作出一種合理、明快的決定。如此的帶領模式,能使眾人在神的帶領之下,有充分的參與感、思考討論的空間,對於共識的形成和凝聚,幫助甚大(書24:14-28;約6:5-14);也因他親自指揮帶領,提昇了解決能力和行政效率。

眾志成城的意志激發,來自以斯拉的以身作則。故身先士卒的表現,是推動事工和解決問題的方法;如以賽亞先知所言:「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,在大水中開路。」(賽43:16)之例來說,都是領導者及其團隊,靠著神之大能膀臂,站在最困難、危險的時候,或是站在百姓的最前頭開路(參出14:10-14;書3:5-6)。今之領導者當以身作則,開啟群策群力的契機。

全民會議,上下一心

9月20日全民會議,眾人都坐在殿前的寬闊處,處理影響民族信仰純正的「異族婚姻」問題。此一嚴肅的議題,加上當時正下著滂沱的大雨,使百姓更加感到心寒膽戰;這種豐沛的雨勢,乃為靈雨洗滌、或為神的義怒。際此,以斯拉坦誠陳述議題,促使會眾異口同聲表明:「我們必照著你的話行。」並委請首領依時完成清查作業,徹底清除「酵」的存在。

這種高效率會議的緣由,始於以斯拉睿智領導、全民萬眾一心,以及神的那一場及時雨。今為使各項決議內容,得以有效的落實,任何切中時需的議案,必須在會前和與會者有一定的默契;再則,如此決議的影響層面,方能夠深入基層端末,受到廣大會眾的協助和改革。

權柄造就,信仰為先

掀起如此高潮的全民盛會,不見意氣用事的爭鬥;眾民意志如此堅定的議決,只見真情溫和的陳述。這是以斯拉號召之下的特色,因為從他率同第二批返國之後,即體會神的恩手幫助,並以律法規範為標的,故深知神那「不輕易發怒,豐盛的慈愛和誠實;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、過犯和罪惡」的屬性(出34:6;詩103:8-12;約壹1:9)。

須知,以斯拉擁有王所賦予的權力,即凡不遵行神律法者,可以定他的罪或治死、充軍、抄家和囚禁等(7:26)。惟他郤採取「教導、忍耐和榜樣」和「禱告、共識和決心」的原則,乃深知強制禁令是短暫、削弱的,內心改造才是持久、真實的;故或有雅哈謝等人的阻擋或異議,也成了總辦這事的主力。誠如保羅所言:「不用照主所給我的權柄嚴厲的待你們;這權柄原是為造就人,並不是為敗壞人。」(林後13:10) 。

(下期待續)